一、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规定
处理离婚共同财产分配,原则有:平等原则,夫妻平等享有共同财产权;照顾子女和女性权益,考虑子女成长和女性可能的不公;照顾无过错方,对过错方适当惩罚;夫妻可协商确定分配方案,体现协商原则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二、离婚债务清偿有哪些具体要求?
离婚债务清偿主要有以下要求:首先,若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,应由双方共同清偿,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。
三、离婚时债务如何认定及承担?
离婚时债务的认定及承担主要依据以下原则:
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,通常包括婚前债务、用于个人消费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等。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共同承担,一般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、共同经营所产生的债务,如购房贷款、生意借款等。
在认定时,债权人需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。若无法证明,一般按个人债务处理。离婚时,双方应先协商债务的承担方式,协商不成的,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。
例如,一方在婚后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炒股且亏损,若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,该债务可认定为个人债务,由借款方独自承担。总之,要根据债务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准确认定和承担离婚时的债务。
离婚时,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通常包括:平等原则,即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;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,考虑到子女成长的需要和女方在婚姻中的实际情况;照顾无过错方原则,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导致离婚,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少分;协商原则,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决定财产的分配方式。